药学院党内会议、组织生活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4-15 点击数:

一、学院党委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委委员出席会议。根据会议讨论的议题,由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
学院党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的召开。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其他党委委员提出申请,报书记审定。集体讨论问题时,出席会议的成员应畅所欲言,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出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由会议主持人或委托有关人,事先征求其意见,会后通报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和暂不宜公开的事情。
二、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它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方式。
1、形式:有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2、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党的组织生活既要丰富多彩,又要富于政治性,以起到对党员进行有效教育、管理和凝聚感召的作用。
3、要求:
①、党内会议、学习及组织生活会必须定期召开。 (1)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委委员会;同时安排中心组学习。 (2)每个月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和党小组会(一般安排在月初第一周三下午)。 (3)学院每个学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教工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生党支部每3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4)每学期安排一次党课学习。
②、党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原则,注重实效。每次组织生活会必须确定一两个重点,突出解决一两个方面的问题。要克服和防止无目的、无准备、无效果,为过组织生活而开会的形式主义做法。
③、党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的活动日。党组织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并建立记录,考勤制度,使党的组织生活科学化、制度化。支部每学期公布一次考勤,学院每半年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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