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药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1-10-19 点击数:

 根据《吉林大学硕博连读推荐与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结合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本次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根据考生报志愿,学院统一组织考核。

 (四)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五)复试过程要保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二、成立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马杰、曲渊立 组员:王毅管清香曹霞刘丽慧张昊

三、根据药学院学科特点,成立综合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以上人员组成。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1.笔试,满分100分包含专业外语40分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3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3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以上内容考生要以PPT形式进行陈述,时间为10分钟。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4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外语及中文的表达能力。

  3.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包括考生PPT陈述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2)各复试小组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记录资料及时存档备查。 (3)笔试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总分及格线为120分,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通过学院考核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笔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工作纪律要求

(一)认真执行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监督小组,纪委书记刘丽慧任组长,组员:秦鹏华、杨锦竹 监督小组需参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和录取过程。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七、具体复试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本方案的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药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联系人:秦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619664

                        申诉电话:0431-85619663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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