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2021年本科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初评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1-10-14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吉林大学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药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制定并执行工作制度,按照评审程序,组织完成吉林大学助学金的初评工作,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吉林大学药学院2021年本科学生吉大助学金初评结果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11014-20日(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人:刘锦澍

联系电话:85619713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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