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

作者: 时间:2022-05-30 点击数:

为奖励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本科学生,特制定本奖学金评定标准。

第一条 奖学金等级

该项奖学金是为激励本科生创新创业活动设置的专项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即:创新创业实践一等奖学金、创新创业实践二等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实践三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出2项,每项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出3项,每项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出5项,每项金额为500元人民币;

第二条 获奖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关心集体,集体主义观念强;

2. 学习刻苦,热爱钻研,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 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4. 体育成绩合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 各奖励等级中,其中:(1)创新创业实践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时实验认真,实验态度好,设计(创新)性实验成绩突出,成绩本年级排名前15名,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SCIEI索引)发表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级以上“挑战杯”、“创业杯”二等奖以上奖励,或申报国家专利。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获奖或专利排名在前优先。外语成绩六级,同等条件下实验上特别刻苦,特别爱钻研,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关心和帮助同学者优先考虑;(2)创新创业实践二等奖学金:实验成绩优秀,实验态度好,实验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科研设计和科学研究,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核心刊物上发表科研文章、申请发明专利或获校级“挑战杯”一等奖以上。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优先。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六级优先于四级;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热心为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3)创新创业实践三等奖学金:实验成绩优良,实验习惯好,单科实验成绩不低于80分。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并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公开刊物上发表科研文章(前3名作者)或获得校级挑战杯三等奖以上奖励。相同条件下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优先。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六级优先于四级;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热心为同学服务者优先考虑。

评选方式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学院教务办,由学院创新实验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管理办法

1. 学院成立该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保证本项奖学金专款专用,公平、公正、合理地使用该项经费;

2. 获奖者每半年向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3. 如获奖者在获奖年度内有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奖学金委员会有权收回该年度所获全部奖学金,并取消其以后的评奖资格;

4. 该奖学金每年发放一次;

5. 获奖者有义务参加由该项奖学金提供者举办的一些指定学术活动并进行文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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