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根据学校要求及规定,我院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发〔2017〕271号)和《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7〕272号)修订了我院具体实施办法(讨论稿)。
即日起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公示期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 岩 13756550281
宋原蕾 18504315562


吉林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办法(讨论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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