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生)评选旭远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22 点击数:

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生)旭远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旭远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有助于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激发本科生教育的活力。为规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我院结合本科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二章 评定办法

第三条 评选人数、奖励标准及推荐比例。

1、奖学金2人,每人5000元人民币;

2、评选范围内各班级推荐2名候选人。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2、有较强的学习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计划及协调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公益性活动,善于交流沟通,在本专业同学中具有一定的表率和影响力;

4、勤奋、刻苦,在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为本专业前20%以内,且无挂科;获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5、在读期间,无任何违纪情况;

6、优先参评情况:

① 公开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第一作者论文,见刊;

② 担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项目负责人;

③ 参加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获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④ 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及团体的体育或文艺赛事三等奖及以上;

⑤ 获国家、省、市、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

⑥ 学生干部经历;

第五条 年度内社会奖学金不得兼得。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 各班级对申报学生进行初评,按照名额推荐本班候选人;

第七条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

第八条 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选拔,确定获奖人员,召开颁奖会。

第九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吉林大学药学院。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171220

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填写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生)旭远奖学金申请表,并于2017年12月25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交到药学院再生所一楼办公室。

吉林大学药学院旭远奖学金申请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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