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4-29 点击数:

各毕业班级:

根据《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和《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药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428-30

学院向全体毕业年级学生发布评选通知,公布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附件1)、净加减分政策(附件2)和由学生干部、党员及普通同学组成的组评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

2.51-3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填写《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以“姓名+学号”命名后,与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并提交至班级学习委员处审核无误后,各班以班级命名的压缩包形式上报学院。

3.53-4

组评成绩经组评小组召开会议确认后,由组评小组组长录入系统,组评小组会议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学院审核各班级学生的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电子版。

4.55-7

学院录入师评成绩,相关班级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整理,上报及审核。

5.58-10

学院录入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和净加减分,并核定生成综合成绩。

6.511-14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

7.515-21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申报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评选,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提出拟获一、二、三等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系统录入、提交,公示拟获奖名单。

二、相关说明

单项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干部(附件5)均应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结合学院各专业上学期的教学情况,药学专业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由教务系统导出对应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其他专业统一合理录入;组评及净加减分数应由各班组评小组以班级线上会议等形式完成统计及审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wangtuo@jlu.edu.cn

 

附件:

 1.药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指标

2.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3.药学院2020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组评小组成员名单

4.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

5.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6.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

7.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操作指南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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