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业务副院长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07 点击数:

202117日,学校下发《关于曲红梅等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发〔20214号),学校党委任免各学院业务副院长,我院业务副院长全部任命到岗,发文之日起开始履职。

20201228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56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王毅、曹霞、管清香为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武毅、卢丹的药学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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