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申请的“吉林大学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获得批准

作者: 时间:2017-01-10 点击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2016年第十七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 “吉林大学天然药物研究中心”,“中心”依托药学院。对我院的发展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科研平台。
李平亚教授团队,在天然药物研究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尤其在以人参为基源的创新药物开发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目前开发出一类创新药物5个,二类创新药物2个,4类创新药物2个,得到了国内同行的认可。
天然药物(中药)、化药及生物药是我国《药品法》规定的三大类药品。其中天然药物(中药)是极具我国特色的药物。随着2015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颁发给中国科学家屠呦呦,天然药物(中药)在国际上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认可。加快天然药物物质基础研究、生物活性筛选、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先导化合物的结构修饰及创新药物的开发符合“国家重大创新药物发展战略”及“国家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医药在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等国家大局钟作用日益凸显。医药产业发展趋势:
1、加强新药创制力度。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积极推行“创新”战略弥补我国在新药开发上的先天不足;
2、发挥天然药物优势。充分发挥我国中药的比较优势,利用我国具有的世界上最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及中药的特色和优势,促进中药现代化进程,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创新药物开发;
3、大力推进“科技兴药”。充分利用创新平台优势,缩小于国际间的差距;
4、采取产学研一体化组合,提高竞争力;
5、抓住机遇,加强国际竞争力。 “吉林大学天然药物研究中心”为加快天然药物(中药)创新药物的开发步伐,更好的开发出高水平的天然药物创新药物十分重要,预示着我院创新药物开发水平将继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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