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吉林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的学生个人申报,现场答辩,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分,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民主程序研究提出药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1 |
姜姗姗 |
2 |
武梦瑶 |
3 |
曹辰瑀 |
4 |
刘彩霞 |
5 |
马蔚然 |
6 |
肖晴 |
7 |
张弘国 |
8 |
陈宏秀 |
9 |
陆筠逸 |
10 |
曲明月 |
11 |
何珊 |
12 |
顾启嘉 |
13 |
张帆 |
14 |
康灿 |
15 |
王佩琦 |
16 |
梁嘉赟 |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1月8日(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619713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