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49号)、《吉林大学药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符合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的学生个人申报,现场答辩,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分,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民主程序研究提出药学院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1 |
姜姗珊 |
28200403 |
2 |
曹辰瑀 |
28200433 |
3 |
刘灿 |
28200317 |
4 |
孔繁霄 |
28190401 |
5 |
王家祥 |
28210332 |
6 |
刘彩霞 |
28210117 |
7 |
王佳妮 |
28200204 |
8 |
马蔚然 |
28210314 |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619713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