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大学药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学院工作安排, 现就专业技术能力测试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星期13:30-15:30

地点:吉林大学药学院5楼报告厅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3号(新民大街与桂林路交汇)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考核形式:线下笔试

考核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知识及应急处理能力

(三)相关要求

参加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核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签到入场。笔试开考30分钟后,禁止入场。

、考生防疫须知

(一)参加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核的考生应严格执行长春市政府的各项防疫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需通过手机向相关工作人员出示吉林省健康码“吉祥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14日内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严控地区旅行记录)。必须确保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现场可正常核验,否则后果自负。所有考生须携带《健康承诺书》(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在应聘考试时提交,方可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来自重点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二)考生需自备口罩,考试当天进入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也请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要求如下:

1.考生(包括共同生活者)前14天,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时更新)旅居史;无重点地区旅居史;无境外旅居史,境外旅居史需追溯至42天(28+14);

2.考生(包括共同生活者)前14天,未接触过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3.考生(包括共同生活者)前14天,无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史;

4.考生(包括共同生活者)前14天,无新冠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

5.考生前14天,无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味觉消失或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有以上不适症状但已痊愈并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6.未达到以上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四)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卢强  王新璐 联系电话:0431-85619715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21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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