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办公用房整改及公车使用的情况公示

作者: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学校开展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药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积极整改,现将学院办公用房整改及公车使用的情况公示如下:
1.学院12月23日完成办公用房超标整改工作,经12月24日学校验收后达到标准,详情见《办公用房调整公示表》。
2.学院综合办公室用于公务交通的7座以下小轿车(车号:吉A9J321)于12月23日封存。
办公用房调整公示表

房间号

面积(㎡)

用途

使用人

面积

标准(㎡)

人均面积(㎡)

507

42

507-1

院长办公室

裴瑾

院长:18

18

507-2

副院长办公室

周余来、武毅

副院长12

12

506

20.6

书记、副书记办公室

律德华、夏立峰

书记:18

副书记:12

10.3

505

21

副院长办公室

马杰、朱红利

副院长:12

10.5

403

43.4

综合办公室

卢强、王虹、张锡平、刘晓清、李岩

9

8.68

509

32.9

教科研办公室

张明、牟凤辉、秦鹏华、王瑜

9

8.23



中共吉林大学药学院党委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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