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本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三)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四)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其中经学校批准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因为选拔时已经考核)不参加复试。
(五)复试过程要保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二、成立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裴瑾,副组长:马杰
组员:律德华、周余来、武毅、马杰、夏立峰、朱红利
三、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和研究生秘书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 2016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 硕士毕业论文一本。
6. 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根据药学院学科特点,成立综合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
五、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1.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6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学术背景知识考察:20分。考察本科学业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工作、成果、收获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2)科研能力测试:20分。考察运用本学科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报考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专业外语的运用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以上内容考生要以PPT形式进行陈述,时间为10分钟。
(3)综合素质测试(含口语表达):2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状态;考察团队意识,组织及协作能力,奉献精神等;考察专业领域以外的知识量、视野、外语及中文的表达能力。
2.相关要求及说明:
(1)每名考生复试时间(包括考生PPT陈述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分钟。
(2)各复试小组对面试过程全程录音,记录资料及时存档备查。
(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及格线为36分,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全部通过学部、培养单位考试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由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构成。根据学科名额由高向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总成绩相同,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拟录取名单于4月10日上报白求恩医学部复试工作小组。
七、根据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外语笔试成绩,由医学部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学院研究生办依据复试考生名单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在复试录取过程中,认真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当事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具体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4月8日上午8:30 吉林大学药学院五楼。
十、实施与解释
1.本办法由吉林大学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药学院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