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药学院实际,特制定药学院2018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重点考核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量化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有明确的等次。
复试录取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二、药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考生须符合《吉林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应满足学校的分数线要求(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基础综合课180分,满分320分),具体按学校下达的实际上线人员名单执行。
三、成立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裴瑾 副组长:曲渊立
组员:马杰、武毅、夏立峰、朱红利、孙冰雪
四、按照学位类型以及学科专业等,成立相应复试工作小组,每个复试工作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分组如下:
第一组:药物化学、生药学
第二组:药剂学
第三组:药理学
第四组:生物医学工程、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生物药学、临床药学
第五组:药物分析学、药学专硕
各复试小组负责按照学院统一的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每个小组须指定专人对复试过程及考生作答情况进行书面记录或现场录音录像。
各工作小组的成员由学院指派经药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相关专业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名单在复试前对外严格保密。
五、召开各复试小组工作会,传达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药学院复试工作细则。规范复试操作规程、评判规则和标准,强调复试工作纪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复试主要内容、方式、流程及要求:
1.资格审查:由夏立峰、马杰、孙冰雪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复试资格人员名单。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② 往届毕业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③ 本科阶段委托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 在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⑤ 同等学历考生,需提供1篇以上(含1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
2.专业课(含外国语)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20分。其中专业课90分,外国语3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进行。笔试的试题由学院指派经药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各专业或相近专业近年承担相应专业本科或研究生教学并掌握该学科最新知识进展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命制,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封闭判卷。
3.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2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两部分,总计180分。考生每人需要准备5-10分钟的PPT,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本科学习及获奖情况、硕士期间规划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此外还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主考教师,要保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标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原则、复试程序、复试方式方法等与学术型一致,复试内容要突出专业学位的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加强对考生的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八、录取名单的确定: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72分,面试为108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加按公式(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300*40%)×100=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
考生按总成绩排名,根据学院招生指标,结合导师计划名额由高到低录取,若出现排序并列或有争议的情况,则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裁决。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须与学院纪委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监督小组,纪委书记夏立峰任组长, 组员:王虹、杨锦竹、陈月。纪委书记负责对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束后,及时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复试工作小组提出投诉、申诉。
十、调剂原则
院内调剂,在复试完成并公布成绩后进行,其流程是召集需要调剂的学生开会并向学生介绍可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和导师,初步达成调剂意向后,学生填写志愿表,导师签署接收学生的意见,学院审批、调配,完成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调剂时应考虑到导师之间的名额平衡问题。
校外调入考生须填报校外调剂申请表(在吉林大学招生网下载),由学院汇总后报招生办公室复核。校外调入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第二次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
十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3月19日:上报并公示药学院复试工作办法,通知参加复试考生具体复试事宜。
3月27日:上午8:00体检,下午2:00开会讲解复试办法、细则及纪律,并进行资格审查。
3月28日:上午8:30进行专业课笔试,下午1:30进行综合面试。
本方案的未尽事宜解释权归药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药学院复试名单,复试体检须知.zip 联系人:孙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619664
申诉电话:0431-85619661
吉林大学药学院
2018年3月19日